
2022年7月29日,如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《如皋市生活必需品供應應急預案》(皋政辦發〔2022〕106號)(以下簡稱預案),現對該文件進行政策解讀說明。
一、施行時間
《如皋市生活必需品供應應急預案》自2022年7月29日開始施行。
二、背景依據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、商務部《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辦法》《全國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》和《如皋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等法律和規定。
三、目的意義
為了有效預防、及時消除突發公共事件引發的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,保障人民群眾日?;旧钚枰?,維護社會穩定。
四、適用范圍
適用于因突然發生的自然災害、事故災難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、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糧食、食用油、豬肉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求關系嚴重失衡,需要立即處置的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。
五、職責分工
市成立如皋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總指揮部,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,成員由市商務局、市應急管理局、市委宣傳部、發改委、市監委、市場監督管理局、農業農村局、統計局、財政局、衛健委、交通局、公安局、民政局、氣象局等部門分管領導組成。
六、主要內容
1.工作原則。發生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時,各部門和相關企業必須服從市應急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,統一調度;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業務范圍各司其職,密切配合,協同作戰;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;堅持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,政府調撥與市場化運行相結合。
2.市場監測與報告。將市場異常波動分為市場輕度異常波動(Ⅲ級)、市場較大異常波動(Ⅱ級)和市場嚴重異常波動(Ⅰ級)三類。以正常情況下生活必需品供應為基礎,根據變化情況,分等級設立預警線,市場進入應急等級狀態,要跟蹤監測市場供應,出現嚴重異常波動和緊急情況隨時上報,隨時監測。
3.應急響應。建立分級響應機制,如出現市場輕度異常波動,組織生產企業、單位和個人加班生產,增加供應,組織零售批發企業增加采購,投放市場;如出現市場較大異常波動或嚴重異常波動,可動用政府應急資金,強制征購市內出現異常波動的生活必需品,實行定點、定時、定價投放;當國內貨源不足時,迅速組織進口或控制出口;如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,實行“區域封閉、足不出戶、服務上門”政策時,區域內人員嚴格實行居家隔離管控措施,居民生活必需品實施配送式供給。
4.信息發布。市指揮部或指揮部授權,及時組織協調報刊、廣播、電視等新聞媒體向社會通報市場供求狀況,正確引導消費。
5.應急結束。當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,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秩序恢復正常,商品價格基本穩定,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響應結束。
6.預案管理。本預案由如皋市商務局解釋。預案實施后市商務局應當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,并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。各鎮(區、街道)應當根據本預案修訂本地區應急預案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制定工作手冊、行動方案等,確保責任落實到位。
原文鏈接:市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《如皋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》的通知